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《助力脱贫攻坚加快自然村组道路建设实施方案(2018—2020年)》的通知
甘政办发〔2018〕11号2018年1月17日
一、2018—2020年,对“两州一县”和18个深度贫困县30户以上的20102个自然村组、其他县市区50户以上的13268个自然村组,共33370个自然村组8.04万公里道路及主巷道实施硬化。到2020年,实现全省70%的自然村组通硬化路,惠及全省近90%的农村人口。
二、优先安排深度贫困地区、当年拟脱贫摘帽县率先实施,优先建设与国省干线、县乡公路连通成网、产业带动效益明显的自然村组道路。
2018年,计划安排17500个自然村组道路及主巷道硬化4万公里,年内建成2万公里,实现全省44%的自然村组通硬化路。
2019年,计划安排13000个自然村组道路及主巷道硬化3万公里,年内建成3万公里,实现全省58%的自然村组通硬化路。
2020年,计划安排2870个自然村组道路及主巷道硬化104万公里,年内建成304万公里,实现全省70%的自然村组通硬化路。
三、全省自然村组道路建设工程资金,在全省农村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贷款1000亿元额度内,筹集建设资金360亿元。对存在资金缺口的项目,由市县两级政府统筹、整合财政等资金予以解决。
(一)“两州一县”和18个深度贫困县。
1.对以山岭重丘地形为主、砂石材料匮乏、地质条件差的东乡县、积石山县、宕昌县、西和县、礼县、文县、武都区、舟曲县、岷县等9个深度贫困县区按照55万元/公里的标准筹措。
2.对临潭县、迭部县、合作市、碌曲县、玛曲县、夏河县、卓尼县、临夏县、康乐县、和政县、广河县、临夏市、永靖县、天祝县、古浪县、张家川县、秦安县、麦积区、庄浪县、静宁县、会宁县、靖远县、通渭县、渭源县、环县、镇原县等26个深度贫困县市区按照50万元/公里的标准筹措。
(二)其他县市区。
1.对地形地质条件相对复杂的康县、两当县、徽县、成县、漳县、宁县、正宁县、合水县、华池县等9个县按照45万元/公里的标准筹措。
2.对武山县、清水县、甘谷县、秦州区、灵台县、华亭县、崇信县、泾川县、崆峒区、临洮县、陇西县、安定区、榆中县、皋兰县、永登县、城关区、七里河区、西固区、红古区、安宁区、景泰县、白银区、平川区、庆城县、西峰区、肃北县、阿克塞县、肃州区、金塔县、玉门市、瓜州县、敦煌市、肃南县、民乐县、山丹县、甘州区、临泽县、高台县、永昌县、金川区、凉州区、民勤县等42个县市区按照40万元/公里的标准筹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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